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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通知
汕頭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關于召開《廣東省建設工程監(jiān)理條例》立法后評估調研座談會有關工作的通知(汕住建通〔2016〕256號)
瀏覽次數:1339各區(qū)縣住建局,各有關單位:
根據《廣東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關于協助開展<廣東省建設工程監(jiān)理條例>立法后評估相關調研工作的通知》(粵建法函[2016]2595號,詳見附件1),調研組定于2016年11月11日在我市開展調研座談會。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會議時間
2016年11月11日(星期五)上午8:45—11:45。
二、會議地點
汕頭市中山路213號市住建局17樓會議室。
三、參加人員
1.市住建局市場科、城市建設科、質安科、許可科、法制科負責人;
2.各區(qū)縣住建局相關科室負責人;
3.市質監(jiān)站、安監(jiān)站,市工程質量檢驗測試中心相關負責人;
4.汕頭市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中心、汕頭市城市建設開發(fā)總公司、廣東聯泰房地產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;
5.汕頭市建筑設計院、廣東新長安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;
6.汕頭市建安(集團)公司、汕頭市建筑工程總公司、汕頭市建安實業(yè)(集團)有限公司、廣東金東海集團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;
7.汕頭市城市建設監(jiān)理公司、廣東恒勝建設監(jiān)理有限公司、汕頭市潮陽建設工程監(jiān)理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;
8.汕頭市建筑業(yè)協會相關負責人。
四、其它要求
參加座談的單位須客觀、如實填寫《廣東省建設工程監(jiān)理條例》立法后評估調查問卷(附件2)一式十份(每份以個人身份填寫),并于參加座談時交由調研組。
聯系人:吳漢明
聯系電話:88562182
附件1.廣東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關于協助開展《廣東省建設工程監(jiān)理條例》立法后評估相關調研工作的通知(粵建法函[2016]2595號)
2.《廣東省建設工程監(jiān)理條例》立法后評估調查問卷
汕頭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
2016年11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