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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通知
汕頭市城市景觀小品設計方案競賽評審細則
瀏覽次數(shù):1364 根據(jù)《汕頭市城市景觀小品設計方案競賽文件》的規(guī)定,結合本次競賽的特點,為規(guī)范評審行為,公平、公正、公開地開展方案競賽評審,特制定本細則。
一、評審原則
評審應堅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開”的原則。實行規(guī)避原則,評審組成員不能為參賽人員。
二、評審組成員構成、職責、權利
1、構成。評審組成員由本次方案競賽承辦、協(xié)辦單位推薦的相關業(yè)界的學者和專業(yè)技術人員組成。
2、職責。評審組成員應根據(jù)《汕頭市城市景觀小品設計方案競賽文件》規(guī)定的設計原則、設計要求、設計成果文件要求,綜合考慮參賽方案在藝術創(chuàng)意、文化內(nèi)涵、地域特色、使用功能、綠色環(huán)保、技術先進性、經(jīng)濟合理性、實施可操作性等方面的因素,獨立進行評審。
3、權利。組合設計方案以單個項目參加獎項等級評審,評審組可以決定該組合方案的參賽類別。
三、評審程序
1、 評審組成員集中審閱所有參賽方案資料。
2、 召開評審組全體成員會議,評審組成員按照競賽文件的規(guī)定,對各參賽方案進行討論評議。
3、 評審組成員進行第一輪投票,按票數(shù)高低評選一、二、三等獎入圍方案。
1)在候車亭、電話亭、閱報亭、書報亭、公共廁所及其相關組合等送審競賽方案中,投票選出8個入圍方案;
2)在垃圾桶、果皮箱、路牌、路燈、擋車設施、交通隔離設施、臨街休息座椅及其相關組合等送審競賽方案中,投票選出13個入圍方案。
4、對入圍方案再次進行綜合評審,評選出一、二、三獎方案。
5、原則上不增加競賽獎項數(shù)目。投票過程如出現(xiàn)票數(shù)相同的情況,則對得票相同的方案再次進行投票表決。如投票結果仍然相同,則由評審組主任裁決確定排序。
四、評審時間和結果公布。
1、 評審時間:2012年12月10日至14日
2、 競賽方案評審結果在汕頭市政府門戶網(wǎng)、汕頭建設網(wǎng)等媒體公告。
五、本評審細則由競賽承辦單位負責解釋。
汕頭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 汕頭市勘察設計咨詢業(yè)協(xié)會
二○一二年十二月七日